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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娘出嫁後第一次回娘家省親叫歸寧,又稱「回門」、「作客」、「反外家」,而新女婿去拜見岳父母,則有向他們表示「感恩戴德」之意,藉以增厚姻親之誼。這是台灣各地普遍的習俗,只是歸寧的日期不一,有的在次日,有的是三日後。由娘家弟妹來迎接,新郎必須帶禮物,到娘家時由新娘引新郎入,同拜祖先。

※北部習俗,女方於訂婚日宴客;南部習俗,女方於歸寧日宴客。

大都是上午接受邀請,中午聚餐,日落時回家俗稱[暗暗摸,生查埔(男孩)] 。
中午女方家宴客,稱[請子婿] 。招待親朋好友給新郎認識,新郎一一稱呼。

‧歸寧時,新郎要帶禮品,如橘子、蘋果(甜蜜)、香蕉(招呼)、椪餅或椪柑(象徵新娘肚皮會漲、懷孕)、酒等禮品(均取偶數),贈予岳家。

‧女方應準備回禮:米香、糯米糕、桃餅、六件蜜餞、兩枝有根葉的甘蔗(祝福新人甜甜蜜蜜、透頭透尾)、種子雞一或二對(約二、三個月大的公雞、母雞各一隻,準備新娘生產時進補用)、橘子、香蕉,供新人帶回男方。(現代習俗改將上列物品在結婚日隨禮車帶回男方)

※新婚後第三天回娘家,稱「頭轉客」;第六天或第十二天回娘家,稱「二轉客」;滿月回娘家,稱「三轉客」;滿四個月也有再回娘家的習俗。回娘家時,新人均需攜禮品致贈女方,而女方亦需備禮品回贈。新人帶水果,女方回贈禮品:「滿月」備紅圓(偶數)、米糕等,「四個月」備紅色麵桃(偶數)及其他糕類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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